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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、丟失,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50元。如行李的價值每公斤低于50元時,按實際價值賠償。已收逾重行李費退還。旅客丟失行李的重量按實際托運行李的重量計算,無法確定重量時,每一旅客的丟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該旅客享受的免費行李額賠償。行李聲明價值:托運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人民幣50元時,可以辦理行李聲明價值。承運人應按旅客聲明價值中超過上述規(guī)定限額部分的價值的5‰收取聲明價值附加費。金額以元為單位。旅客的丟失行李如已辦理行李聲明價值,應按聲明的價值賠償,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