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的征收通知
2005年7月25日國家發(fā)改委、民航總局緊急下發(fā)了《關于國內航段收取燃油附加費有關問題的通知》。自2005年8月1日(旅行日)起,各航在所有國內航線(不含內地與香港和澳門)開始征收燃油附加費。
1,征收標準:
國內航班(含國際航班的國內段),航距在800公里以下的航段,每一航段向每位旅客(包括成人、兒童 和嬰兒)征收人民幣20元,航距在800公里(含)以上的,每一段征收40元。
2,征收期限:
2005年7月27日(含)以后出票或者更改至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旅行的客票需征收燃油附加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