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各位旅客:
我公司自2012年10月5日(出票日期)起,調整國內(nèi)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標準,具體如下:
一、銷售國內(nèi)航段(包括國際航線國內(nèi)段),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80元,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40元。
二、按成人普通票價10%計價的嬰兒免收燃油附加。
三、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、按成人普通票價50%計價的兒童(含無成人陪伴兒童),國內(nèi)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實行減半且個位尾數(shù)不足10元時按舍去尾數(shù)計收:即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,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。
四、使用國際客票銷售的兒童,按成人標準收取。
五、燃油附加費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為準,換開客票時,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