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件丟失怎么辦?
證件丟失的乘客,若及時到公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(xù),即能如期乘機。具體補辦手續(xù)為:先到本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身份證遺失證明,貼上本人1張近期免冠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;或是由身份證簽發(fā)地公安機關出具報失證明,證明內容與以上相同。隨后,乘客攜帶本人戶口本或工作證或其它能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,1張近期免冠照片,以及公安部門開具的介紹信,向民航公安機關(在機場候機廳設有值班場所)申請開具臨時登機證明。若因在外地旅行期間,上述有效證件都未隨身攜帶,可由戶口所在地傳真有效證件至民航公安機關。